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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招租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8〕11号)、参照《广州南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制度》文件的要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公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302、1303房,面积360.02㎡。
二、物业招租条件:
1、现状出租,月租金不低于115元/㎡,物业管理费15元/月/㎡。
2、租赁期限:1年。
3、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一个月租金,无装修期。
4、租赁用途:办公,营业网点。
5、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
三、注意事项:
1、招租业态为与南沙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行业,不接受污染或扰民行业;
2、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非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4、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5、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6、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向我公司报备。
7、不可明火煮食。
8、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无欠税、欠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如瞒报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一经确认不良记录属实,该投标按废标处理;如瞒报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并已签订租赁合同的,一经确认不良记录属实,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二)投标资料
1、投标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投标报价书(附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在投标报价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手指印;投标人为法人的,须在投标报价书上加盖公章。
3、所有资料须密封,在密封袋封面标明“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302、1303房”,在密封封口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1、按招租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者中标;
2、本次物业出租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的方式,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
3、开标后七日内双方签署承租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4、本次招标按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进行投标,投标底价不低于115 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和开标安排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截止投标时间:2020年4月2日17:00(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3日10:00(时间);
3、投标资料递交: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自带按要求准备的投标资料准时到开标地址参加开标会;
4、开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15楼会议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须凭身份证入场,受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
5、联系人:钟坤志,咨询电话:84688279;
5、公司纪检部门电话:84689769。
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