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租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郊桥南路南郊大街27号首层商铺自编号101、102、103、104)

发布日期:2024-03-29

物业招租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区财字〔2020〕26号)、按照《广州市梅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郊桥南路南郊大街27号首层商铺自编号101、102、103、104,房屋面积62平方米。

    二、出租条件

  (一)按现状出租,无免租期,租赁期3年,首年每月租金不低于3600.00元/月/总面积(不含管理费,管理费按有关单位要求自行缴交),并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二)出租用途:商业用途,非餐饮、非棋牌、非沐足。

(三)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四)意向方应在招租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10800.00元作为交易保证金。

(五)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六)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缴交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补足)。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非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二)承租方的承租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能按出租方规定的用途合法租用,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

(三)意向方应在招租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10800.00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意向方如不及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自行放弃竞价参与资格;如通过公开竞价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物承租方,竞价活动结束后凭交易保证金收据原件,出租方七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不计息退回。若通过公开竞价意向方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自行补足。若通过公开竞价意向方被确认为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方,但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将没收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五)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向出租方报备。

(六)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器材配置及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七)承租方需配合我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承租期间,承租方因安全整改问题收到我公司2次以上安全整改通知书,我公司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协议,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八)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物业转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转与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九)承租方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活动,不可明火煮食,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或要求调整租金。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二)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五、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须线上报名登记及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向出租方提交以下资料:

意向方为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意向方为其他组织的,需提交相应的证照复印件、负责人证明;意向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属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六、竞价方式和规则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协议交易,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直接签订成交文件。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选择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七、报名和竞价安排(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一)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17:00(时间)备注:以在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公开挂网当日(2024年3月26日)计算延后10个工作日。

   (二)竞价时间:2024年4月10日10:30(时间)。

(三)报名、竞价网站:广州公有物业出租平台(网站:http://gzfc.gemas.com.cn/)

(四)资料递交:意向方在截止报名时间前,按要求向出租方提交相关资料,出租方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梅山生活区广州市梅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五)联系人:王先生,18926296315

(六)公司纪检室电话:020-84979382

 

 

                                                                                  广州市梅山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