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租公告(南沙区南沙街晴海岸北街7号1605房)

发布日期:2020-09-04

附件下载:20200904124630.doc

物业招租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南开管办函〔2018〕11号)、参照《广州南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制度》文件的要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将我公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南沙区南沙街晴海岸北街7号1605房,面积111.2

二、物业招租条件:

1、交付标准为带精装修,配备家私家电,租金底价不低于25元/平方米,物业费为2.5元/平方米,免租一个月

2、租赁期限:1年。

3、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1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4、租赁用途:住宅。

三、注意事项:

1、招租业态为与南沙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行业,不接受污染或扰民行业;

2、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3、非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4、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5、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6、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向我公司报备。

7、不可明火煮食。

8、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或无欠税、欠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如瞒报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一经确认不良记录属实,该投标按废标处理;如瞒报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并已签订租赁合同的,一经确认不良记录属实,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二)投标资料

1、投标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每一项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签名并加盖手指印。

2、投标报价书(附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在投标报价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手指印;投标人为法人的,须在投标报价书上加盖公章。

3、所有资料须密封,在密封袋封面标明“南沙区南沙街晴海岸北街7号1605房”,在密封封口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竞标方式和规则:

1、按招租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最高报价者中标;

2、本次物业出租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公开开标(投标时均为暗标)的方式,不接受联合竞投,不得转租或分租。如最高报价遇到同等报价时,最高报价各方再进行一次暗标报价(报价不能低于第一次的最高报价);

3、开标后七日内双方签署承租合同,如第一候选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则顺次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中标人不按要求签署合同的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司所有标的物竞价;

4、本次招标按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进行投标,投标底价不低于25 元/,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和开标安排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截止投标时间:202091717:00(时间)

2、开标时间:202091810:00(时间);

3、投标资料递交: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邮寄投标资料到指定地点,实行线上开标;

4、开标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15楼会议室。因受疫情影响,本次开标实行线上开标,投标人参加线上开标需拍照出示身份证原件;

5、联系人:王小姐,咨询电话:84689051;     

5、公司纪检部门电话:84689769。

 

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