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1

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

 

 

 

 

 

招   

 

 

 

 

 

 

 

 

 

人: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0年1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115-75-03-075974)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与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地块位于南沙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内,云生四路西侧、新联七路北侧,用地面积约为10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3.08万平方米,总投资暂定为3.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为25338.1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总装测试厂房、切割索作业厂房、智能制造厂房、油化库、试验大楼、员工餐厅、员工宿舍、综合站房、门卫房、生产与辅助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

2.1.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沙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内,云生四路西侧、新联七路北侧。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暂定为 39000.0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暂定为 28352.66 万元,建安工程费暂定为25338.1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完整性检测、承载力检测)、混凝土实体检测、钢结构检测、高支模监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有检测与监测项目,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工作,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且投标报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检测、监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监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监测前,需将具体检测、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监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监测费招标人不予认可,由中标单位自负。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监测清单进场检测、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招标人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招标人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监测方法和数量

3)本工程所涉及的部分检测、监测工作,如因项目进度需要等原因,中标单位在报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其它检验、监测机构进行检验。但分包项目的检测与监测质量和检测与监测工期由中标单位负责。分包合同原则上由中标单位与另一方签订。该部分检测与监测内容纳入中标单位合同一并进行结算

2.3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80万元

2.4服务期限:从中标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2.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检测与监测服务的工作量根据经招标人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监理人、中标人三方进行签证确认,中标人自行增加的额外工作量将不被承认,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为准结算。最终结算总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所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作业、包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强制的检测与监测、监督抽检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等所有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分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7)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的检测、监测工作量必须大于50%,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12   18   00  00 分至2020  12   24 23 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    12   18  10  00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   12   24  17 30

注:①从发布招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1  7   09  30分,地点: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

 

开标时间:2021   1    7 9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地点的者不按照标文件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gdchengzhi.com/ )以及米兰体育··最新(中国)官方网站官网(http://www.nsuci.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3011室       

    人:戴工                       

话:020-34680108              

 

招标代理机构: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

    人:王工

话:1341412362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3011室

电话:020-3468010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负责的检测、监测任务必须大于整个项目的50%。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检测、(项目名称)监测任务,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检测、(项目名称)监测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期: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