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4

 

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1月


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2020-440115-75-03-075974 批准, 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现对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工                联系电话:020-346801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362286225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0-39910644

三、建设地点:位于南沙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内,云生四路西侧、新联七路北侧。

四、项目概况、规模:

该项目地块位于南沙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内,云生四路西侧、新联七路北侧,用地面积约为100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3.08万平方米,总投资暂定为3.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为27218.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总装测试厂房、切割索作业厂房、智能制造厂房、油化库、试验大楼、员工餐厅、员工宿舍、综合站房、门卫房、生产与辅助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报告书、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工程设计、设计后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2.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综合管线平衡、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外水、燃气、园林绿化、精装修、路口、幕墙等)、智慧工厂设计、规划报建文件(含套地形图)、技术文件、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市政管网接驳等工程设计活动、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设计阶段BIM技术运用、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不包括行洪安全论证、通航条件论证、防洪评价、地灾、地震安全性、人防、消防、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评估)等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

2.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软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门窗工程、建筑幕墙、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室内设备设施、配电、永久用水用电工程、燃气工程、地下室工程(含人防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施工预算编制、包结算、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在设计、施工、进度管理等方面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本项目的创建和应用。

2.3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负责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管线迁移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安全、消防、人防、防雷、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职业病防治、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承包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据此向招标人索赔,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行失效,投标人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不向委托人主张索赔。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最高投标限价:  27872.67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54.11万元(含基本设计费577.7万元,BIM设计阶段应用费40.41万元,设计人员驻场费36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27218.56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0年11月14日0 时00分至2020年12月9日10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2月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10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等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相关招投标日程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④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提供),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详见附件2)和《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在册人员)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

4.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5.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主办方)注册。

5.2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须同时附上投标截止前近半年(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连续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三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企业综合实力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评分表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为准。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各自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设计限额建安工程费用为27218.56万元。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限额设计,经南沙区财政局或有审核权限的部门审定的概算金额不得超过可研批复金额或调整后的估算金额,且经审定的预算总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金额且按政府最新的管理规定执行。概算控制在投资估算金额的情况下,因招标控制价是暂定金额,审定预算可超招标控制价,但不得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如出现不符合上述条件,承包人应无条件自行优化图纸以及造价直至满足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讨相关责任的权利。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发包人相关变更程序报批。

十四、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合同工期15个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主要节点工期:

1、设计节点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

各设计阶段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如果各阶段图纸造成可研估算、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超限额,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和图纸,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因承包人设计成果质量不满足要求,而需多次修改影响到项目整体进度或现场施工进度或阻碍工程推进的,发包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严重的上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施工节点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合同价格中综合考虑。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空天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680108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8号自编二栋3011室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米兰体育··最新(中国)官方网站官网(http://www.nsuci.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字盖章


附件2:

联合体协议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仅限一家单位)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并委派一名项目总指挥长,组建项目协调团队,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设计工作、施工工作等承担总协调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