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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灵山岛尖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前来游玩的市民、游客日益增加,为解决游玩时的饮水难问题,经相关单位授权,我司拟在灵山岛尖投放运营智能售卖机,将灵山岛尖自动售卖机经营资格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山岛尖自动售卖机经营资格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合作期限和模式
合作时间: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鉴于委托方与业主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签订的《灵山岛尖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项目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书》2021年12月14日到期,如采购方到期后续签灵山岛尖合同,则同等条件下,采购方优先与中标方续签合作协议;如采购方到期后不再续签灵山岛尖合同,则中标方结合实际情况与灵山岛尖运营单位洽谈合作,或自行拆除自动售货机。
合作模式:采用合同期内独家代理,由采购方提供场地,为自动售货机安装、营运提供以下标准电源:220V/10A三线标准插座,接地线,二十四小时供电。中标方提供自动售货机,型号:综合机以及饮料机放置委托方所辖场地内经双方确定的位置,用于向市民提供自助购物服务,并向采购方交纳2000元的保证金。总计中标方提供自动售货机 20 台,经过现场勘查,初步预计布机 6台;根据实际情况,后期逐步增加(后期逐步增加摆放位置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预计初步布设的6台具体位置如下:
1).儿童公园布设1台,位置为儿童公园洗手间室内左侧;
2).观海草坡公园洗手间室内左侧布设1台;
3).水舞广场室内洗手间左侧布设1台;
4).瀑布广场室内洗手间左侧布设1台;
5).蓝球场布设1台,位置为洗手间左侧;
6).绿茵广场洗手间室内左侧布设1台。
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加盖公章);
3、承诺书(原件);
4.竞价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近1年内缴纳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
7.报价表
8、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例如与其他项目发展商或运营商签订的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供应商须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
1、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
2、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
六、评标定标原则:综合评标法。
1、在纪检和招标办人员监督和见证下,在招标人员打开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唱标。
2、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对有效投标报价文件按评分从高往低,排名评分最高分者中标。)
七、评分细则:
1、投标文件满足第五点所有要求的得60分,否则为0分;
2、2019.1.1-2020.6.30期间,与其它运营商签订的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的业绩证明,每个证明加5分;
- 满分为100分;
- 若两家或多家投标人取得满分,则现场开展第二轮投标,按服务费不低于50元/月/个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进行现场公开竞标,并签字确认,服务费价高者得。
八、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范本
九、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1)在开标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向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无合理原因而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
(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天内,招标人将邀请中标人派代表前来商议、签订合同。
(2)招标人以本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及其补充资料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承诺,参照招标人合同范本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是对上述文件有异议或增加招标文件外的要求,不愿遵照执行招标文件的条款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投标时间及地点:
1、邀标单位文件发放方式及时间:招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将邀标函等有关资料发放给各邀标单位。发放时间:2020年7 月28 日。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46890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15楼。
2、投标人持招标人发出的询价函、报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项目方签署的租赁代理协议或者其他居间代理协议)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0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15楼。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10时00分开始,于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南沙传媒大厦15楼(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进行,评标结果由招标人电话通知投标人。
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