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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NJY-7号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3月
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NJY-7号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批准,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NJY-7号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NJY-7号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390603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20-38730952、1332644385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3906037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昔仓路以南、万泰路以东、十四涌以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昔仓路以南、万泰路以东、十四涌以北,为满足将来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NJY-7号地块项目的施工及生活用电需求,现拟开展项目临时用电的实施工作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9米电杆1根,户外分解开关1套,铺设10kV高压电缆约135米、新装2X800kVA临电箱变等,合计容量1600kVA,具体以施工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控制价为:1392169.47元。
(3)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若出现总得分相同时,则对总得分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诚信分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具体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从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3月21日,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3月27日;登记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注: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登记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登记资料盖章后彩色扫描发至邮箱:2807219693@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办理投标登记,电话:020-38730952,13326443852,联系人:任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采用电子邮件发送。
(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登记: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表》2份;
③招标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开标时缴纳)。
注: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起始时间 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4、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南沙城投网站(网址:http://www.nsuci.com)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60378
地 址:广州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明珠开发大厦1#楼7层
十五、本公告在南沙城投网站(网址:http://www.nsuci.com)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南沙城投网站(网址:http://www.nsuci.com)发布。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3月21日